

浙江光电子研究院是金华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师范大学共建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面向浙江乃至长三角地区科技发展前沿和产业发展需求,共同打造集人才引育、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大科学装置运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国内领先的新型研发机构。
0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02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03
1.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1.除国家和省级支持政策外,可享受金华市、婺城区累计人才专项补贴;
2.市区两级提供丰厚购房补贴,或购房面积补助;或婺城区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住宿;
3.人才子女学前、义务教育阶段享受金华大市范围内择校。
1.提供浙江师范大学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聘为杰出教授、博导,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配备科研助手;
2.在工作条件和团队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给与团队引人指标,学校配备办公用房、实验室等教学科研条件;
3.增列为博士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确保每年2名硕士生和1名博士生招生指标,全职博士后指标不限;
4.提供优厚年薪、在国家提供的科研经费基础上另提供充足科研经费支持;
5.享受安家补助;
6.对于进入会评阶段但未入选人员,研究院按引进政策中的特任人才岗位引进,享受相应待遇。
1.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2.提供师大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等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
04
1.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等材料发送至gdz@zjnu.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为“海外优青+姓名”。联系人:陈吕霞,0579-82286677。欢迎申请人直接与我院联系咨询,达成申报意向后将有专人协助完成申报工作;
2.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