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专业 | 学历 |
机械设计工程师 | 20250003 | 男 | 1990.01 | 北京印刷学院/机械电子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公示时间: 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9-82286677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北山路285号
邮政编码:321004
浙江光电子研究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