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专业 | 学历 |
电子系统开发工程师 | 20240001 | 男 | 1999.12 | 长江大学/电子信息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公示时间: 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9-82286677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北山路285号
邮政编码:321004
浙江光电子研究院
2024年12月5日